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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同事特别注重仪式感。我问他为什么这么看重仪式感。他说仪式感是庄严而神圣的。只要心中有仪式感,就会严谨地关注人和事;有仪式感的人一定有正经实力。做人做事永远不会差,更不会错。
其实一个正常人骨子里讲究的是仪式。平凡的日子,平凡的生活,让我们在不经意间陷入了麻木的状态,特别需要有一种仪式感的东西来照顾我们,来提醒我们的生活,来点亮我们的快乐。我们说“生活中有诗,有远方”,不是对仪式感的认可、向往和诠释。
活着就要经历流浪,也要经历无边无际的迷茫。此时的仪式感是照耀在人性之河的灯塔,总是以其精神内涵照耀着混沌,启迪着人心。人类的卑微和伟大往往通过仪式得到充分彰显。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一个人离开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人自发的送走,用良心和温暖去安慰活着的人。这是人类心中永远不会熄灭的文明篝火。很庄严,很温暖,很渴望,但是很沉重,很有条理。是告别,也是延续。在这种时候,人们内心的仪式感总是使一个人的离开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精神事件。
我们处在一个电脑在手,一切无忧的时代。我们可以看自己想看的书,看自己想看的电影,做自己想做的事,随意想象自己的生活。不需要等到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人分享很多东西。我们的内心习惯了自由,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约束我们,于是我们开始变得散漫随意,不再有过去那种虔诚如履薄冰的感觉。其实,当一个人谦卑地把每一天都当成人生舞台上的一场盛大的仪式,一场别开生面的戏剧,为什么不集中精神,全力以赴呢?
应该说仪式感重视生活,有仪式感的人会在生活细节中更多的体现仪式感。比如出门前擦皮鞋,吃饭时洗手,洗澡,看书前烧香等。可以说,仪式是在创造认知环境;仪式感是创造良好认知环境的先导。看似复杂的仪式感是一种内外部的约束,能使一个人冷静、有力、紧张。
仪式感所营造的环境,能区分人与物,凸显人的尊严。比如穷得开不了锅的杨白劳,欠了钱还要给Xi的尔买两尺红绳,年底还要买两斤白面才能免债;比如在狱中不肯投降的洪承畴,在听到萧庄皇后来访的消息后,不由自主地拂去身上的灰尘。一个落魄的人,只要内心有一种叫做仪式的东西,他的世界依然会闪耀着耀眼的光芒。
“给生活以仪式感,生活会给你美感。”在特定的时刻,仪式感是一个人在潜意识中给予的最好的礼物。它没有功能价值,只有体验价值。它是一种内在的修行,给人以自制、庄严、神圣、不可侵犯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