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童年最美好的那些记忆 都迷失在了这些被荒芜了的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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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初冬,读着作家曹含清的文章《麦田》,心里禁不住深深悲凉。记忆中冬春的家乡,也像作家笔下描写的一样,“麦田漫无边际,一片一片地呈现在眼前,犹如浩瀚的海洋在阳光下翻滚着绿色的波浪”。三十年前家乡的这些田地里,这个季节麦苗已有一寸来长,散发出淡绿色的光芒,每一块田里,麦苗肆意地疯长,每一块田里,都生长着庄稼人的希望。如今家乡的田地被成片成片地撂荒,满野的衰草在寒风中颤抖着。

贵州多山,少地,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当年的庄稼人,为了养活家人填饱肚子,所有的土地里都种满了各种各样的庄稼,甚至是只要能开垦的坡地林地,都被开垦出来种上。种植种类也多样化,玉米、高粱、烤烟、大豆、马铃薯……数不胜数。一年四季,田里土里就没有空过,时时都有各种各样的庄稼在里面生长着,庄稼人也时时在田土里劳作,挥洒汗水,收获希望。

每年九月,当田地里的烤烟、包谷、大豆等收获完毕,乡亲们就又开始忙着整理土地,准备秋种了。秋种的重头戏,就是种小麦。为了能把自家的麦子种好,乡亲们可是煞费苦心,把田土里的秸秆残草清理得干干净净,甚至是田土边缘的树枝和刺草,也都会被刻意清理一番。然后把牛喂得饱饱的,好将田土进行深翻,为种麦子做着准备。农人在田土里叱牛扬鞭,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叱牛的语言,都极为相似,好像是在共同举行一个庄严的仪式,祈求丰收。翻完土,还得用锄头对结块的泥土进行敲打、挖钎,让泥土细碎松软,好让种下去的小麦完全与泥土融合,提高发芽率,也好让小麦发芽后易出土,生长旺盛。每家每户都把自己家里的地整理得像一张松软的床,好让小麦舒服地躺在“床上”,快乐地生长。

整理好了田土,就进入播种阶段了。播种的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密植,就是整块田土里用锄头密密麻麻地挖出饭碗大小的坑,然后每个坑里丢上十来粒麦种,覆上土就可以了,这是庄稼人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因为他们奉行一句话:“千穗穗不如万线线”,种得越密收得越多;另外一种是行植,就是用锄头挖出并排在一起的五个饭碗大小的坑,组成一行,然后隔相同的距离,又种植一行,这样种植一行小麦,中间的空地还可以用来种植蔬菜,或者用来来年种植早玉米,以便让玉米躲过干旱,获得丰收。庄稼人是最善于比较和总结经验的,经过多年的种植,他们渐渐发现,同一块土地,密植收获的麦子与行植收获的麦子产量差不多,但行植的麦粒更饱满,麦粒出粉率更高,面粉质量更好,中间的空地还能收获一季蔬菜,增加了收入,渐渐地行植就完全取代了密植。庄稼人说不出其中的道理只知道怎样能增产增收就怎样干。

麦子种下去,麻雀就欢欣起来。常常成群结队地到麦田里啄食麦粒,享用免费的午餐。为了驱赶麻雀,稻草人也在十月间按时到麦田里上岗。用稻草绑成人形,给它们穿上一件破旧的衣服,立在麦田里,还真像是“麦田守望者”。关键是稻草人两手间的机关:两个玻璃瓶或者是烂铁片。风一吹,玻璃瓶子或者铁片互相撞击,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把来麦田啄食麦粒的麻雀吓跑,从而确保种下去的麦粒能正常发芽出土,不被鸟雀侵害。

在麦田的孕育下,麦苗很快就破土而出了。出土时是针一样的鹅黄,散在麦床上似有似无,过不了几天,叶片逐渐伸展开来,变成翠绿,一行一行的麦苗就颜色分明,好像种的不是麦子,而是一行行翠玉。这一行行翠玉不仅庄稼人喜欢,兔子也特别喜欢,常于夜深人静的时候光顾麦田,将翠玉啃得脏兮兮的,啃得庄稼人心疼。麦田里的稻草人虽然还在夜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可早已习惯了这声音的兔子依旧肆无忌惮。智慧就是在斗争当中产生的,为了驱赶兔子,庄稼人想出了火把驱赶法:将杉树皮晒干,扎成两尺来长手臂粗细的捆子,绑缚在杆子上,晚上在麦田里点燃。干杉树皮易燃,不容易熄灭,晚上麦田里杉树皮火把的光辉一闪一闪的,胆小的兔子以为是什么庞然大物,吓得不敢到麦田里来放肆了。可兔子也是一种狡猾的动物,不然怎么会有“狡兔三窟”这个词语,经过观察试探,发现被骗后的兔子又开始放肆起来,在麦田夜晚闪闪的火把光芒中尽情地享受着鲜嫩麦苗的美味。于是,庄稼人又发明了鞭炮驱逐法:买上一串鞭炮,将鞭炮拆散,在杉树皮火把中每隔一寸来长的距离吊上一个鞭炮,当火把燃到相应的位置,就会点燃一个鞭炮,发出爆裂声,就像猎人的枪声,从而将兔子吓跑。这一招颇为管用,我估计中国人的智慧就是在和大自然的斗争中不断产生出来的。

庄稼人痛恨野兔啃食自己家的麦苗,猎人和孩子却特别喜欢野兔。记得那时候山里的野兔很多,国家对枪支的管理也不是很严,农村一部分家庭里有火管枪,遇到冬春麦苗生长旺盛的季节,猎人们扛着火管枪出去,一个晚上随便都可以打到好几只兔子,有时甚至是十多只,在生活条件不好的那些年,这可是改善伙食的好东西。将野兔扒皮,剁成小块,放少许的油,倒进锅里一阵猛炒,撒点盐花,端上桌,一家人吃得骨头都不剩。真正的野味,美味,至今想起来仍流口水。而大多数猎获的野兔是挑到街上去卖的,用于贴补家用。孩子们尝着美味,也幻想着跟着大人一起去麦田里打野兔,可大人是绝不让孩子去的,因为火药枪安全系数不高,一枪打出去,满天都是飞驰的铁弹,威力大,容易伤人,孩子兴奋了就往往不安分,危险系数大。但孩子也有自己的聪明之处,不能去还不可以问问打猎的精彩过程吗?“野兔跑得那么快,你是怎么打到的呢?”“电筒的亮光射住野兔的眼睛,野兔就蹲着不跑了,然后用枪瞄准,扣动扳机,它还往哪里逃?”聪明的孩子们从询问里得到了关键的信息,自创了夜晚在麦田活捉野兔的绝招。夜间十一二点,俩孩子出动了,一人手里握着亮度极高的手电筒,一人拿着自制的竹笼,向麦田走去,当麦田里有两颗宝石一样的东西反射着光芒,那就是野兔的眼睛了,这个时候,两人大气不敢出,拿手电筒的孩子千万不能手抖,必须电光直射野兔眼睛,不然野兔就趁机跑掉了,另一个孩子也必须悄无声息又快速地从后面包抄到电光直射的地方,快速将竹笼罩下去,兔子便被罩住了,然后就是一阵欢呼声。孩子的游戏虽然没有火药枪的命中率高,可还是十有一二次能捉住,而且捉到的是活物,能养起来,很有成就感,所以孩子们宁可不睡觉,也要到麦田里去逛逛,看看会不会有意外的收获。冬春的麦田,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期待,无尽的乐趣

转眼到了二三月,麦苗到了拔节抽穗期,杂草也到了疯长期,它们竭力吮吸着养分,霸占着麦田,把麦田染成了一片翠绿。庄稼人为了使麦田丰收,将麦田里的杂草清除得干干净净,然后在麦垄里撒上肥料,几阵春雨过后,麦苗见风就长,转眼间就有一尺多高了。庄稼人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野鸡,鸟雀也趁暖和,在麦田周围甚至就在麦田里安家落户,繁衍后代,一派融融泄泄的景象。孩子们的兴趣已经由晚上去麦田逮野兔转移到了白天去麦田里追逐野鸡上来了,因为随着麦苗的拔节抽穗,麦苗叶子开始变老,兔子们已经咬不动变老的麦叶子而逐渐不来麦田了。还有就是因为野鸡比野兔更漂亮,野鸡是会飞的,比野兔更难逮,逮着野鸡的孩子就成为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小英雄,逮着野鸡让孩子们觉得更有成就感。逮着野鸡不仅可以美餐一顿,野鸡尾巴上那几根漂亮的长毛就成了孩子们炫耀的资本。为了追逐野鸡,孩子们也曾蹚坏别人家的麦田,庄稼人也只是象征性地噌骂两句予以告诫,从不斤斤计较,因为他们都知道,野鸡是选择长势好的麦田安家的,自家麦田有野鸡,说明自己的麦子种得好哩,心里乐滋滋的。

四月,所有的麦穗都伸直了脑袋,齐整整地列在麦田,直竖着针尖似的麦芒,等待着庄稼人的检阅。随着气温的升高,麦穗进入灌浆期,变得饱满起来,一天一个样,几个日升日落,每一个穗壳里就都挤满胖乎乎的新麦粒。顽皮的孩子们躲在田间地头,点上一堆篝火,抽出刚灌浆饱满的麦穗,放在火苗上让火舌舔几舔,然后用手一搓,溢着麦香的麦粒麦壳就留在了手心里,轻轻一吹,麦壳飞舞,手里只剩下肥嘟嘟麦粒,把麦粒往嘴里一塞,牙齿轻轻一咬,满口的麦浆,满口的麦香,那滋味,比今天的烧烤不知道要安逸好多倍。住在城里的人怕是永远都不知道烤麦穗的滋味的。

白居易在《观刈麦》中写道:“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几个日头过后,麦田就由绿浪变为金潮了,庄稼人也进入了忙碌的抢收期。收割小麦,得趁天晴,及时收割及时晒干,才能下仓储存。如果遇到下雨,麦子几天就会在地里发芽,发芽的麦子就没有多大的食用价值了,所以庄稼人在收割麦子的季节得没日没夜的进行抢收。白天在地里躬着身子收割,顾不得麦芒扎皮肤,也顾不得太阳曝晒,地气蒸腾,汗流浃背,甚至都顾不上吃饭喝水,晚上还得把白天收割到家的麦穗进行人工打斗脱粒,直到筋疲力竭才勉强休息一下,第二天又满血复活地投入抢收战斗中。读书的孩子们也照例会在抢收的季节里放农忙假一周,帮助家里进行收割小麦,白天当麦穗运输队,晚上也要帮衬着进行打斗脱粒,苦,累,但心里想着新麦粑粑的味道,就不觉得苦和累了,就又有干劲了,何况家长们正给孩子们做着榜样呢。一年的收麦期,就只有那么几天,错过了,全家人半年的口粮就没有了,所以大人小孩齐上阵,没日没夜地奋战着,累却快活着。

收割完小麦,麦秸也成了孩子们抢夺的宝贝。将麦秸一小捆一小捆地捆起来,堆成一个个高高的草垛,等到放暑假的时候,把麦秸背去卖给造纸厂,一百斤可以卖两三块钱,一个假期也可以挣到好几十块钱呢。也许你觉得几十块钱并不多,可那个时候的几十块钱可以买两身新衣服了,何况是孩子们用自己的劳动挣来的钱,用着踏实,再累也值得。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庄稼人也用麦秸锻炼着自己的孩子,从小懂得计划,懂得挣钱,懂得生存。

一垄麦田,几许希望。一季小麦,就是一个个家庭半年的口粮,也带给了当年的孩子们无限的快乐,锻炼出了一批批具有吃苦耐劳、实干巧干精神的有为青年。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麦作为低经济作物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被油菜所取代。到今天,大部分年轻人外出打工,当年成片成片的麦田油菜田今天被撂荒,满野的杂草,今天的孩子们甚至都不知道麦苗长什么样子,麦浪翻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不知道这是时代的进步,还是时代的悲哀。我只知道,我童年最美好的那些记忆,都迷失在了这些被荒芜了的麦田里,而曾经的麦田,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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